你好 我们因小事情 把对方 鼻子 用刀碰伤 现在还在医院不出 你好 我们因小事情 把对方 鼻子 用刀碰伤 现在还在医院不出来 张嘴就要十万块钱 我们该怎么办
2016-11-13 10:23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6-11-13 10:57
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解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11-13 21:33
不能协商解决的,等待对方诉讼解决。
3 曹先坤律师 2016-11-13 10:24
让对方起诉
4 张勇律师 2016-11-13 10:30
建议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要求对方诉讼解决。
5 马军烨律师 2016-11-13 10:57
你好,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6 隋新律师 2016-11-13 11:13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7 110网律师 2016-11-13 11:38
让对方起诉
8 110网律师 2016-11-13 21:35
如果轻微伤还好点,如果是轻伤,赔偿不到位需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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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出车祸对方付主要责任我们是次责,我母亲现在还在医院治疗
1个回复你好,我的车撞人,对方讹人,住医院不肯出来,我们现在不去理会他们
1个回复你好,我的车撞人,对方讹人,住医院不肯出来,我们现在不去理会他们
0个回复你好!对方全责,现在我们在医院花了二万元对方应该陪给我多少钱呀?在医院花的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
1个回复你好。我们是车子保险已经到期了。出了事故。对方现在在医院。我
1个回复你好,我们俩骑电动车相撞,现在都住医院,对方占主要责任,我能
3个回复你好,我的腿给人踢了一下骨折了,现在在医院,我们老板要约对方出来谈一下
2个回复你好,我们昨天打架了,我妈被打的住院了,现在在医院,我们应该怎么办,对方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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