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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未领结婚证,有一个一周的女儿,因感情不和离婚,请问在女方抚养孩子期间
结婚两年,未领结婚证,有一个一周的女儿,因感情不和离婚,请问在女方抚养孩子期间 结婚两年,未领结婚证,有一个一周的女儿,因感情不和离婚,请问在女方抚养孩子期间,男方有权利要回吗?
2016-11-11 20:54 风景那么美(山西-太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1-11 21:02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法院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6-11-11 21:19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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