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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租赁纠纷
集体土地租赁纠纷 我是本村村民,租赁本村生产队耕地地十亩,租用期限二十年,土地租用期限:1996年至2016年,双方有租赁合同,并且有县政府批准的县级土地局办理的建设用户证书。2013年政府征用生产队所有集体土地,本村生产队单方做主(未与我沟通)将我租用的十亩土地连同本村其余基本农田耕地全部卖给政府,而且一直未通知我,本村生产队在2016年合同期满后生产队部分社员联名上诉法庭,要求收回该土地。
我认为该土地从2013年政府征用后,土地性质已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本村生产队目前没有土地所有权,无权收回该土地。应该由政府出面处理我的租赁土地回收的事宜。故本村生产队社员联名上诉法院的要求是不成立的,他们是无权向我提出土地回收的要求的,请问贵律师我的理由能成立吗?谢谢!
2016-11-11 10:17 smzx19……(甘肃-武威)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6-11-11 11:37
和律师面谈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1-11 14:01
您好!
无权收回土地,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曹先坤律师  2016-11-11 10:19
可以的
4 孙新律师  2016-11-11 10:22
针对你的描述,当地政府无权向你提出土地回收的要求。你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实现合法权益。我处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处,咨询免费。希望能够帮上你。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1-11 11:10
你好  可以的
6 钟晶律师  2016-11-11 15:09
你好,可以这样说的,但是要有证据的
7 巴俊律师  2016-11-11 21:02
你好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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