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没有遗嘱,房子归属 爷爷十多年前去世,奶奶现在也去世了,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已亡故)。房子是爷爷当时所在单位的分房,房产登记姓名是爷爷的名字,并没有变更过,但买房的费用是我父亲支付的。我的父母一直与老人住并赡养老人,其他子女并没有定期给赡养费,并且因为与老人住,我父母并没有购置其他房子,其他子女都有两处房产,这套房子的继承怎么划分?如果想公证成我父亲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请说明需到场人员及到哪里办理)
2012-04-25 20:07 chy616(吉林-长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4月25日 20时21分
1、你父亲购房,登记在你爷名下的,房屋是老人遗产。
2、老人无遗嘱的,由所有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能协商的联系公证处,不能协商的,起诉解决。
3、另你父亲有权从遗产中先行取回购房款。
2、老人无遗嘱的,由所有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能协商的联系公证处,不能协商的,起诉解决。
3、另你父亲有权从遗产中先行取回购房款。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25 22:57
应当由继承人平均继承。你父亲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3 朱君秀律师 2012-04-25 20:16
答:1、遗产平均分割;2、全体继承人同意的公证文书。
4 李同红律师 2012-04-25 20:25
遗产平均分割
5 孙喜春律师 2012-04-26 17:58
可以由继承人协商解决该问题,如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解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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