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4年五月通过朋友张某的介绍向陈某借款三万元,朋友张某作为借款担保人 你好!我于2014年五月通过朋友张某的介绍向陈某借款三万元,朋友张某作为借款担保人,借期为三个月,利息为3%。立有借条。后因实际困难到期后未能还款,利息也只付了一个月的。但在借款期间,借款人将一万六千元现金交于担保人张某,叫张某还于陈某,担保人立有字据给借款人,并注明该款是还陈某借款的。在此期间,担保人也分多次向借款人还钱。(包括那一万六千元)共计偿还了两万元。但是还款时都是现金,没有要收据,也没有更改借条,现在借款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因为借款人记错了开庭时间,所以没有出庭。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决?原告3%的利息法院会支持吗?担保人也愿意作证,现在怎么补救?
2016-11-10 10:06 ask201……(贵州-贵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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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为朋友银行担保借款后,贷款人没有能力还款,银行催我,我作为担保人还款了
1个回复你好,我三年前给朋友担保借款四十万,我是担保人,利息三,还利息二十多万
2个回复你好我是被朋友介绍当了一个担保人,当时是朋友说用钱就给担保了
4个回复你好,之前不懂,给朋友担保借款,现在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也不愿意还
0个回复你好,我14年经朋友介绍借给别人10万块钱,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有两位担保人担保
0个回复你好,张某2015年2月通过朋友担保在我这里贷了十万元,当时做了个抵押是车的手续
3个回复你好,我在2015年9月通过朋友担保在他人处借款20万,利息每个月3500元
1个回复朋友在信用社通过担保公司贷款,我作为担保公司的反担保人,现朋友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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