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候,被公司忽悠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而且签订合同时候都是对我们不利的条款 我们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候,被公司忽悠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而且签订合同时候都是对我们不利的条款,计算基数也是以上海最低工资计算的,我的实际工资4500,但是加班费他们付150,我可以以他们加费少付为理由提出辞职并且获得赔偿吗?我们已经签订三次合同了,分别是3.3.5年合同明年七月份到期!
2016-11-09 17:13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6-11-09 17:15
不会被支持的。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
2 陈晓云律师 2016-11-09 17:4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任涌律师 2016-11-09 18:31
不可以,可以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
相关法律问题
我是和公司在2001年签订的合同,在第三次续签的时候签订的无固定期限
1个回复与公司签订过三次合同,不知道第三次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四次怎么操作?
7个回复公司跟我签订了两次三年期限的合同,准备不签第三次的无固定期限的了
5个回复您好,我们和公司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到2015年12月31日到期
1个回复你好,我想问下就是我们公司现在跟我们签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走的时候可不可以拿到失业保险
2个回复你好,我想问下就是我们公司现在跟我们签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走的时候可不可以拿到失业保险
1个回复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走下坡路,要我们三选一
0个回复各位律师:本人已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8月12日就要签第三次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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