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我犯罪了吗? 前天在宾馆住宿,当时看到房间桌上有保健的电话号码,于是打了过去,不久小姐就来了,我和她只谈了下价钱,后来由于害怕,就打发她走了。请问我这情况有没有触犯治安管理法构成嫖娼行为呢?我以前有过嫖娼前科,警察会不会通过住宿时登记的身份证来抓我呢?(只说了下价钱,没有和她发生其他的任何行为),有劳诸位律师先生了。
2010-03-03 14:45 yangzi……(江西-景德镇)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3月03日 14时48分
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