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入职现公司两年,近半年存在经常迟到及找人代打卡行为,但从未收到过处分单 本人入职现公司两年,近半年存在经常迟到及找人代打卡行为,但从未收到过处分单,现公司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所犯行为在公司员工手册中属于一般过错和重大过错,未达可解除合同事项.据说现公司有视频录像等证据不详…请问要求2N的赔偿金是否合理。望请答复,感谢
2016-11-08 14:57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6-11-08 15:07
还是要看能否证明你有上述事实的证据
2 张向锋律师 2016-11-08 15: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颜培卿律师 2016-11-08 15:0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继承,如果公司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你违法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的程度的话 会支持你的请求 我的补充: 2016-11-08 15:0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的双倍赔偿,如果公司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你违法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的程度的话 会支持你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