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渗水到楼下 开发商交房是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开始装修大概2010年2月交房,一直未住到了6月左右楼下业主发现次卫有渗水(当时二楼住户还没有装修),我看见二楼卫生间顶部有一条很长的裂缝,当时物业找到开发商做了处理,就在裂缝处刷了一层防水胶后就没有漏了,我是2010年12月入住的,现在楼下的又发现开始漏了,我找装修公司却说没做深层防水只做表层防水出现渗水现象不做售后服务,还说当时让我们签了字的。找物业物业说我们装修时换了蹲便器责任不是他的,请问这应该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还是物业的责任或者自己的责任呢?现我已找到物业,物业和装修公司协商开挖后是水管漏水由装修公司负责如不是由开发商自己负责,4月14日物业找人开始施工维修,挖开后既不是水管漏水也不是蹲便器渗水,请问这应该是开发商的全责吗?(防水还在保质期内)施工之前没找我们商量施工方案也没签协议,如果我们要求签协议应该找谁呢?是物业还是做防水的,这协议又应该怎么签呢?(因施工态度不好现已停工,到现在一直没来施工,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请给我回复吧,谢谢!
2012-04-23 00:31 一帘幽梦QQ(湖南-怀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5-07 17:50
如果是房子质量问题就应该由物业或开发商负责,直接找他们协商,或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