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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承租方依时缴纳租赁及每月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杂费
我的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承租方依时缴纳租赁及每月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杂费 我的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承租方依时缴纳租赁及每月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杂费。如承租方不按时交租,出租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当月租金的1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缴纳租金或欠缴管理费、水电费等达十日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有权处理屋内一切物品,并没收保证金。请问这条内容合理吗?我有责任缴纳租赁税吗?
2016-11-05 18:46 蓉儿汏尐姐(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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