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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定期租赁,每月20日为房租结算日,已经缴纳房租,但这个月住到27号才搬走,而且提前通知房东
合同到期不定期租赁,每月20日为房租结算日,已经缴纳房租,但这个月住到27号才搬走,而且提前通知房东 合同到期不定期租赁,每月20日为房租结算日,已经缴纳房租,但这个月住到27号才搬走,而且提前通知房东27号搬走并按天算钱,但是现在房东以未提前一个月为由扣一个月房租,合理吗
2015-08-12 20:50 genius……(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5-08-12 21:03
一般是要提前一个月的
2 马周扬律师  2015-08-12 22:01
不合法,房东无权扣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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