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由于某些原因我和我老公达成约定,无论在婚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他都自愿将他名下的那部分财产归我个人所有,婚姻期内自约定日起的家庭收入归双方共同拥有,但是如果有债务或是赔偿归我老公自己承担。
这个约定看似不平等,但是是双方自愿的,有字据和手印为证。不知道这样的财产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是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这样的约定是否可以公证?
这个约定看似不平等,但是是双方自愿的,有字据和手印为证。不知道这样的财产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是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这样的约定是否可以公证?
2012-04-22 15:54 gaosiy……(辽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4月22日 17时43分
能过户的过户到你名下,不能过户的,做公证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2-04-22 21:29
有效。。。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23 14:21
协议有效,公证不是必须的。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2 20:39
能过户的过户到你名下,不能过户的,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