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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附属协议在劳动合同过期后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附属协议在劳动合同过期后是否有效? 1.劳动合同马上过期,但公司要求要一个月的交接,请问这一个月的待遇如何保证。
2.附属协议中规定,若参加培训,则必须完成手头工作,请问合同过期还是否需要遵守此条规定,若继续工作,过期后的待遇如何保证?
2012-04-22 12:03 fghjhg……(上海-徐汇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4月22日 12时07分
1、到期员工不续签的,单位有义务及时交接,员工有权拒绝一个月的交接要求。
2、有专项培训的,所支付违约金以未履行的合同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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