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被欠货款不成反被打 亲戚女(代称甲)去买菜的时候碰见一个欠自己10000多元两年多一直赖着不还的人(代称:乙),在讨要的过程发生争吵。之后乙又叫来小伙对甲实施殴打。报警之后,甲被要求到指定医院检查总计花了1000多元,医院开具的证明是颅脑外伤。现在调解民警问甲有什么赔偿要求,请问甲方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2012-04-21 15:14 小马当家(陕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孔令威律师 2012-04-21 15:16
构成轻伤的追究刑事责任。轻微伤的,要求民事赔偿
2 陈晓云律师 2012-04-21 15:36
货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索要。
打人,报警验伤,根据伤情处理。
打人,报警验伤,根据伤情处理。
3 康治斌律师 2012-04-21 16:1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打人者致受害人损害依法不仅要承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打人者致受害人损害依法不仅要承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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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1 21:26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