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协商不成,即宣告破产合法吗? 有合作商通过购买我单位的银行债权,入驻并有资金支持我单位的改制工作,此意项厂职代会已通过,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当此工作正在进展时,在未开厂职代会的情况下,据可靠消息单位法人又把我单位的土地及厂房卖给了合作商,卖厂结果未告知,到现在大部分职工仍不知情。当改制进展到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表决时,企业职代会以大比分不同意。起因补偿金标准虽高于1100元(当地最低工资),方案规定2000元,(是2008年的社平工资标准2063元),但职工代表认为现通货膨胀厉害,社会保险基数随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疯长,失业后交保险不会按2008年的标准,而是随着现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缴纳。2010年社平工资标准大概是2961元,我们的要求并不过分。且这钱是由合作方出资。后听说合作商认为反正已购买我单位,行不通就走破产,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制进行中卖厂合法吗?改制协商不成,即宣告破产合法吗?宣告破产能成立吗?他们这样做,职工要求的补偿金过分吗?
2012-04-19 13:45 zhcr1(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9 15:3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2-04-19 14:53
您好,情况比较复杂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