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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咨询与帮助
寻求咨询与帮助 2010年,学校有对外展示活动,组织一部分学生在大礼堂里参加排练。一学生在去的途中由于心急在走廊上奔跑,被前方一条凸起的地缝(水泥接缝)拌倒,导致正面两颗门牙磕破。(已换过牙)医院检查后,说十八岁以后才能修复。
孩子本人参加了学生平安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说现在不能理赔。现在孩子即将毕业,希望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保险公司协商一次性赔偿。请问,像这样的事件中,学校究竟应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另校方也购买了学生意外保险校方责任险。
2012-04-20 07:52 hzlxl(浙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4-20 08:32
让保险公司出具不能理赔的说法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4-20 13:49
起诉学校和保险公司即可。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4-20 15:51
把学校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
4 朱新娟律师  2012-04-20 07:57
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2-04-20 10:16
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解决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0 11:16
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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