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原工作单位补交社会养老统筹金 我妹妹原是农业银行的职工。在1991年单位以是女职工为由,将其一批女职工才减回家(待岗,我妹妹也是其中的一员,至今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现今,她们都已经接近退休年龄,原工作单位不给补交养老保险金(从参加工作开始至今,从未交过养老保险金)。她们集体找过原工作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都没有结果。请问,我妹妹可否主张该权利,如何主张该权利。谢谢。
2012-04-18 13:58 MHv3466(吉林-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9 00:30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应当到社保中心投诉。
2 孙新律师 2012-04-18 17:21
单位应当补交保险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19 13:09
应当要求补交保险,应当到社保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