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的确权问题 女方婚前一次性付全款购得婚房,出于照顾男方感受,不会被别人瞧不起,在男方的一再要求下,登记在了男方名下,婚后女方才感觉是上当了,此时孩子已生,诉至法院离婚,因女方有银行付款证明,一审判决房子归男方,孩子女方抚养,所形成的债务另行主张。目前女方不服上诉至中院,还未开庭审理,女方和孩子能将房子产权要回吗,因男方已明确表示没钱还,而房款是女方的多年工资积攒起来的,目前女方和孩子无住房,男方也只有这一处房产,又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请教高人有何妙招
2012-04-17 21:03 海上阳光(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4月17日 21时08分
女方出资写在男方名下,房屋为2人共有,一般应平分
2 李同红律师 2012-04-17 21:40
一般应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