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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还对等吗?李某以房屋被张毁坏为由拒绝给付张房款,对吗?
这样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还对等吗?李某以房屋被张毁坏为由拒绝给付张房款,对吗? 李与张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房产归李所有,李在11月30日前给付张房款8万元,张同时搬出房屋。11月4日李发现房屋被损坏,随即报警。派出所以张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为由建议李起诉。
    之后,李以房屋被张毁坏为由拒绝给付张房款。
    两年后,法庭判决张赔偿李房屋毁坏损失7950元,而以李没有在离婚调解书确定的11月30日前给付张房款为由(判决书语: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驳回李关于要求张给付房屋占用费或租金18000元的请求。
谢谢!
2012-04-16 20:43 辞旧迎新(江苏-宿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年04月16日 20时58分
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的规定。
2 戴雅静律师  2012-04-17 16:49
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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