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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案件亲属是否可以作为证人
伤害案件亲属是否可以作为证人 外甥女婿到我的姐姐(外甥女的母亲)家殴打外甥女,并将我的姐姐,姐夫殴打,我去拉架,结果被外甥女婿推倒在水泥台阶下,致我的左腿踝关节上粉碎性骨折,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重),当时我的姐姐家在办婚礼,目击者全部为亲属,晚上11点多,没有非亲属在场,请问,亲属可以做为证人吗?请问此案应该如何定性?
2012-04-14 17:09 yangbi……(内蒙古-巴彦淖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4-14 17:17
答: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
2 孙新律师  2012-04-14 18:05
您好,当然可以。因为你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所以你的外甥女婿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他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对你的伤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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