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纠纷 田律师您好!我家于2004年在湖北省鄂州市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未能过户,对方只将房产证交于我父亲。但我父亲与对方签订了手写的房屋出让协议,约定总房款为46600元。后我父亲分两次将全款交付给对方,但近期我查找当时的票据的时候就只发现总共45000元的收条,手写签字的。另外有1600元款项当时已支付给对方,没有票据,对方承认已收到款。最近我家希望将房屋过户,对方以房屋涨价为由,要求我家补偿差价5万元(该房屋现在估值约12-15万元),否则他就收回房屋,退还前期已支付的全款。请问田律师,我该如何起诉,胜率高吗?
2012-04-13 20:10 jenova……(湖北-鄂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4-13 21:19
可以诉讼主张权利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4-14 08:44
可以起诉过户
3 110网律师 2012-04-14 09:45
你好,之前你们双方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出卖方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的。
出卖方不得反悔,出卖方要求补偿更是于法无据。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要求出卖人强制过户。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出卖方不得反悔,出卖方要求补偿更是于法无据。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要求出卖人强制过户。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2-04-15 09:30
可以起诉要求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