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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以互负义务为由判决正确吗?
法庭以互负义务为由判决正确吗? 您好!
   我的朋友李女(暂住娘家)与张男于9月26日通过法庭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房产归李女所有,李女在10月30日前给付张男8万元,张男同时搬出房屋。但是,李女在10月2日发现房屋的地坪、墙壁、水电等遭受大面积破坏,随即报警。派出所以张男未构成刑事犯罪为由建议李女向法庭起诉。
   两年后,法庭判决张男赔偿毁坏房屋损失7950元,但以双方互负义务为由驳回李女对张男占有房屋期间的16000元租金赔偿要求.
   请问,法庭以互负义务为由判决正确吗?请简单说明一下。谢谢!
2012-04-12 21:44 辞旧迎新(江苏-宿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12日 22时19分
及时上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2-04-12 21:52
及时上诉
3 李同红律师  2012-04-12 22:19
及时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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