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期限的问题 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期限的问题,合同法中规定租赁期限最长20年,所以20年以后租赁合同就无效了,也就是说租赁合同20年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障。我司现在要拟份合同,请问,在合同中如何表述才能使买方付款包括的年限包含二十年之后的时间范围,同时,让20年之后的时间体现在书面合同上能够受到法律的保障呢? 或者说有什么方式能解决这个问题,使二十年之后的时间合同上能够体现 并且受法律的保护。 谢谢律师 在线等~
2012-04-12 16:24 249796……(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12 16:37
20年后是否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2-04-12 16:37
只能在二十年后重新签订。
3 孙新律师 2012-04-12 17:18
20年后重新签订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12 21:46
二十年后重新签订
5 110网律师 2012-04-13 21:19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小产权房是不能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人的,只能签订租赁合同来“以租代买”,但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你的事情只能通过合同来约定,因涉及问题比较多,见面详细分析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