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家里收割玉米的时候,操作人员不太熟练,我父亲以为机器关闭靠近的时候 就是家里收割玉米的时候,操作人员不太熟练,我父亲以为机器关闭靠近的时候,左腿被机器夹住,导致左腿膝盖以下截肢。请问律师,对方付什么责任,还有对方如何赔偿?
2016-10-19 23:59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0-20 05:59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0-20 06:06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0-20 07:38
你好,所谓侵权责任的构成是指民事主体因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应具备的主客观条件。主观条件与民事主体的行为以及行为人的内心状态有关,而客观条件则与现实的损害结果以及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相联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对于一般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定。这一规定要求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同时第七条又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这就是对于特殊侵权责任的规定,这一规定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这些规定可知我国的侵权责任主要是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理论界有四要件说,即行为人的侵害行为、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对于一般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定。这一规定要求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同时第七条又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这就是对于特殊侵权责任的规定,这一规定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这些规定可知我国的侵权责任主要是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理论界有四要件说,即行为人的侵害行为、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4 110网律师 2016-10-20 07:53
你好,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就是我和我的同事在一起工作的时候(我们都是操作机器的工人)
3个回复你好,我妹妹厂里到外面请了一个维修工人来维修机器,但是他操作时候没有关闭电闸
0个回复因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我父亲也是大意,导致左腿膝盖以下截肢
5个回复您好!我是男孩,继母来家里的时候开始起房,继母和父亲没有结婚证
1个回复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的父亲在我七岁的时候就出车祸死了,现在爷爷奶奶也不在了
1个回复在给我家收玉米时,拉玉米的三轮车倒车推倒了我父亲,旁边的联合收割机停在地头但是机器还在运转着
2个回复跪求帮助!我父亲给包工头了30万元的工程款,但是写借条的时候借出人那里我父亲碍于是公务人员
0个回复我父亲是一个云南工地的管理人员,去年的时候有个老乡老翁经由另外一个管理人员老乡老吴的介绍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