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后怎么维权? 我的朋友是2011年8月21日经某私企老板(此为老板1)再三邀请去了此企业上班,当时约定是工资2000元,交保险,但后来因为事不多,又分别增加了二项工作,也没有加工资,也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并且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厂于2012年1月20日正式放假,头一天下班的时候我朋友问老板1春节后什么时候上班,老板1说大约在初十,叫等通知。后来一直到2月2日(农历十一)和这位老板1合伙的另一老板2打电话给我朋友说,老板1已经重找了一个人顶替我朋友的工作,叫我朋友不用去了,重新找工作吧。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能得到什么补偿?
现在朋友已申请仲裁,开庭后对方提出这个公司实际成立的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只能得到在此日期后在公司工作的赔偿,前面的没有办法,只能去投诉非法用工。请问合理吗?
现在朋友已申请仲裁,开庭后对方提出这个公司实际成立的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只能得到在此日期后在公司工作的赔偿,前面的没有办法,只能去投诉非法用工。请问合理吗?
2012-04-09 10:14 mmxy03……(安徽-马鞍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09 15:14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工作年限可追溯到公司筹备时。
工作年限可追溯到公司筹备时。
2 110网律师 2012-04-09 16:39
可以按照实际用工时间要求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赔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2-04-09 16:48
您好 属于违法辞退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
4 宋晓琼律师 2012-04-10 13:18
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关键看你的请求,如果工资、保险、经济补偿、非法用工赔偿等都要求了,法律会保障你的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