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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次结婚,带两个孩子嫁给现在的男人,我们又生了一个女儿
我是第二次结婚,带两个孩子嫁给现在的男人,我们又生了一个女儿 我是第二次结婚,带两个孩子嫁给现在的男人,我们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我们感情不合,我向法院提出离婚,男方要求我付给他十万元养孩子的费用,请问这合理吗?
2016-10-18 14:37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0-18 14:56
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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