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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隋律师。我于2016年9月27日晚在沈阳铁西区万达广场公寓
你好,隋律师。我于2016年9月27日晚在沈阳铁西区万达广场公寓 你好,隋律师。我于2016年9月27日晚在沈阳铁西区万达广场公寓,通过朋友购买了一台美容仪器,发回来后,没有质检合格证,给家人试用了产品,没有效果。经过几次沟通之后,他微信删除,手机停机。我这里有他的手机号,姓名,照片。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2016-10-17 14:31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0-17 14:41
这是可以先对自己的 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2 隋新律师  2016-10-17 14:43
你好,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 张俊杰律师  2016-10-17 14:46
可以到消协投诉
4 孙新律师  2016-10-17 15:04
可以到消费协会投诉
5 110网律师  2016-10-17 15:53
工商部门投诉,消协反映也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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