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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我签订合同后而合同一直未发到我手里,这属于签合同吗?
公司与我签订合同后而合同一直未发到我手里,这属于签合同吗? 我与2006年11月来到公司结果公司2007年4月9日与我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也就是2009年3月9日合同到期就一直没有续签(现在我还在职),当时合同签订后公司一直没有把合同发个员工,距离合同期满也过去近一年了,如果我现在离职或者被公司辞退,我能等到哪些赔偿?
2010-02-23 21:56 bjliqi……(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2-23 22:06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及未签订合同的赔偿。如需要可电话联系,北京律师王同林13810524592回复
2 孙新律师  2010-02-24 09:31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0-02-24 10:04
四个月工资补偿,没有签订合同的时间段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0-02-24 10:20
未续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经济补偿金等。
5 高洁松律师  2010-02-24 11:08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6 孙新律师  2010-02-24 13:31
有权要求单位自2009年4月9日起向你支付二倍工资.如果单位辞退你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有困难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需要与本律师联系.
7 赵江涛律师  2010-02-24 17:54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8 孙新律师  2010-02-24 19:47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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