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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逃逸后,受害人是否有权获得其所交纳的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逃逸后,受害人是否有权获得其所交纳的保证金? 去年5月份我在杭州下沙乘坐出租车时
被一个中途拼车的陌生醉酒男子在车上用刀砍伤
在我被送往医院后,警察抓住了那个男子
但在我的伤害鉴定结果出来之前
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交了一万多块保证金后就取保候审了
后来鉴定结果为轻伤
之后他曾找我谈过几次赔偿问题,但未能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
然后在检察院下批正式逮捕文件之前,犯罪嫌疑人就逃逸了
公安局至今未能将其逮捕归案
我想问一下,我是否有权获得犯罪嫌疑人所交的保证金?
派出所那边立过案的,我是法律意义上的受害人 ...
2012-04-05 13:40 徐永朋(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05日 14时56分
取保保证金公安机关可以没收, 你的情况也可以单独提出民事赔偿。建议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4-05 16:04
保证金是由公安机关没收的。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4-05 16:13
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你的人身损害。
4 110网律师  2012-04-05 13:56
没收保证金;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重新启动对案件的诉讼,实现提出的民事赔偿要求。
5 110网律师  2012-04-05 14:18
估计不能;这种情况,取保保证金公安机关要没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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