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事故,求助!!这说法太讹人了! 事故是在瑞安,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十字路口时,我是直行的,右手边有一辆轿车开来,他左转弯,结果当时我的左侧车头与他的左侧后门部位擦到了,后来交警到现场竟然说这责任是我的? 说什么直行车辆必须避让右手边的左转弯车辆。这说法对吗?后来我叫朋友查了下 对方的车子,应该属于没保险!对方也是单位人事 那民警解释说: 直行车辆应当避让左转弯车辆 。我想问 有这法规吗?
2012-04-05 12:01 鱼在水中憋(浙江-温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4-05 16:09
不服责任认定的,可以申请复核。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4-05 16:10
三天内,提起复核。
3 胡爱军律师 2012-04-05 12:11
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复核
4 110网律师 2012-04-05 17:17
不服责任认定的,可以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