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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事故求助
出租车事故求助 我与一电动车相撞,病也给人家看了,医院说什么事也没有,但对方想额钱。不肯解决,我想问的是,我的车现在已经被扣押了6天了,什么时候才能取出我的车?是出租车
2011-09-25 10:00 leilei……(河北-张家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1-09-30 09:54
你好,你提供担保后可以提车。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能有所帮助。
2 110网律师  2011-09-25 10:06
交警取证完毕就要放车
3 徐红敏律师  2011-09-25 10:08
没有特殊情况你可以要求先取回自己的车,。 第二十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我的补充: 2011-09-25 10:10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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