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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同年级学生打伤构成轻伤害应获得怎样的赔偿?
孩子被同年级学生打伤构成轻伤害应获得怎样的赔偿? 我的儿子八年级,未满14周岁,在校上第八节体活课时被其他班级的两名同学(一个14周岁,一个15周岁)用PVC管打伤,脑部额叶骨裂纹性骨折,腰椎第一节压缩性骨折椎体稍显变扁,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害,我儿子身高185有篮球特长,准备以特长生的身份升入省级重点中学,可是现在孩子不能进行训练了,至少要停训几个月,而且腰部受伤,重点中学也不能再录取我儿子了,孩子去医院检查后在家休养,未住院治疗,骨折也只能慢慢养,医生说观察一个月再复查,请问这种情况学校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这种轻伤害能获得多少赔偿金?谢谢!期待着您的答复。
2012-04-05 09:50 jxdzd(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年04月05日 10时02分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应当向对方的监护人主张权利。
2 孙新律师  2012-04-05 09:53
学校和两名同学的父母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数额要视伤情而定。
3 吴红海律师  2012-04-05 10:06
学校和两名学生的家长均需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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