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伤致轻伤害,请问对方应付怎样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我是一个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打伤(经法医鉴定)致轻伤害。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和应付的法律责任(对方不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医鉴定书,要求被害方陪同再去做鉴定的无理要求),我的家境并不好,父母离异后跟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现在事情都搁置一年多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对方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2012-02-03 01:45 山海小旭(河北-秦皇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2-02-03 09:47
你好 报警处理
应当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事要求民事赔偿。
应当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事要求民事赔偿。
2 李水全律师 2012-02-03 07:58
应当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事要去民事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02-03 08:16
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可以提出民事的赔偿要求的。。
4 朱权平律师 2012-02-03 13:31
故意伤害构成犯罪,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最好委托律师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事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