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刑事指控,公安局信访办却不受理 我以有了新证据和理由为由递交了申请撤销刑事指控的信访材料.
公安局信访办却以公安机关信访条例第22条第1款第1项为由,拒绝受理.
请问公安局的拒绝理由成立吗?
公安局信访办却以公安机关信访条例第22条第1款第1项为由,拒绝受理.
请问公安局的拒绝理由成立吗?
2016-10-15 09:11 何通博(北京-宣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10-15 09:16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 孙新律师 2016-10-15 09:21
检察院申诉。
3 韩小庆律师 2016-10-15 09:24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 孙新律师 2016-10-15 09:26
检察院申诉
5 李同红律师 2016-10-15 11:39
需要了解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