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案中撤案与撤销刑事指控有啥区别 请教律师,团伙案的立案,应该是以团伙头目的名义立案,然后以"因事立案"的名义刑拘其他成员吗?还是需要给每一个团伙成员都开具立案决定书呢?
以及团伙案的撤案,因为涉及到很多人,所以即使某个人被冤枉的认定为团伙成员而撤销整个案子,对吗?
那么被冤枉认定为团伙成员的那个人也因此成为犯罪嫌疑人的话,也会因此被长期技术侦察.那么该人需要申请撤案呢?还是申请撤销刑事指控呢?
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以及团伙案的撤案,因为涉及到很多人,所以即使某个人被冤枉的认定为团伙成员而撤销整个案子,对吗?
那么被冤枉认定为团伙成员的那个人也因此成为犯罪嫌疑人的话,也会因此被长期技术侦察.那么该人需要申请撤案呢?还是申请撤销刑事指控呢?
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2016-10-13 16:16 何通博(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6-10-13 16:21
应分开立案一并审理
2 李建成律师 2016-10-13 16:30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处理相关诉讼维权事宜。
3 申维丰律师 2016-10-13 16:40
您好,应分开立案一并审理
4 孙新律师 2016-10-13 16:40
应分开立案一并审理
5 徐卫东律师 2016-10-13 16:52
可以一并审理
6 常路律师 2016-10-13 17:18
您好,可以
7 宋超律师 2016-10-13 21:42
你好,一起立案即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会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