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内以理由辞退员工,请问我能获得经济赔偿吗?能获得多少? 我今年2月6号进一公司,和公司签了合同,试用期是两个月,可是当试用期过了1个多月还差几天满两个月的时候,公司就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把我辞退。我的试用期工资是3300/月,请问,我能够获得经济赔偿吗?如果能的话 我应该通过什么手段去获取我的经济赔偿?我能获得多少经济赔偿?上班的公司处于广东天河区(属于分公司)另:公司当天跟我说,说我不胜任本公司工作,之后第二天就要我走了,我和该公司第二天就签了辞职手续就离开了.其实是公司辞退我 为什么要叫我填辞职手续?我不是辞职 我是被辞退。我很不解!为什么要我填辞职手续?而不是辞退手续?谢谢各位帮忙作答!希望能详细点。
2012-04-04 01:28 649177……(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4-04 03:24
公司让你主动填写辞职手续,就是为了防止经济补偿争议;
鉴于你已经签了辞职手续,你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了。
鉴于你已经签了辞职手续,你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了。
2 110网律师 2012-04-04 10:34
公司让你主动填写辞职手续,就是为了防止经济补偿争议;
鉴于你已经签了辞职手续,你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了。
鉴于你已经签了辞职手续,你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了。
3 110网律师 2012-04-05 15:38
无法拿到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2-04-06 10:52
企业以不能胜任工作是不合法的。企业应该要提供你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如工作改进书,每月的绩效考核表)
既然你已经签了辞职书,那很大可能拿不到赔偿了。除非你能提供证据,证明辞职书是非自愿,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
既然你已经签了辞职书,那很大可能拿不到赔偿了。除非你能提供证据,证明辞职书是非自愿,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