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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如果要转租,周知他 之后因房子方位不好太吵
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如果要转租,周知他 之后因房子方位不好太吵 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如果要转租,周知他
之后因房子方位不好太吵,跟房东说转租,房东同意,叫我发布广告
合同上写明是1-5号交房租,但是我已经发布广告出租,我同意转租期间的房租我付,所以没有继续交。
到10月12号房子转租出去,房东只同意退回500元押金(3000块押金)

合同上有写明超过5号不交房租罚款1000块,但是即使算上罚款和扣除转租期间的费用仅仅是1600多块,不退回剩余的部分我可以报警吗或者是有其他途径追回吗?
2016-10-13 16:36 秋枫慕霞(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郑凤丹律师  2016-10-13 16:39
你好,属于民事纠纷,警方不会立案,建议与房东协商解决
2 潘建强律师  2016-10-13 16:58
按合同约定处理的 。
3 陈裕琪律师  2016-10-13 18:20
属于民事纠纷,警方不会立案,建议与房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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