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本人在北京大型超市工作,在买排骨的时候,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打了个小价签,把原价37元的排骨打成27.20,在结账的时候被防损员发现,结果他们没经过我的同意,给我出了一个公告,说我是盗窃,还上全市商业网通告,还把公告公开张贴,还公开开除我,可我跟超市没有劳动合同,只跟厂家有合同,他们这种行为对我构成侵犯名誉权了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2012-03-31 13:32 gm(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31 16:54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2-03-31 13:44
范围扩大化,构成侵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2-03-31 13:46
可起诉。
4 常路律师 2012-03-31 13:58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5 孙新律师 2012-03-31 14:07
您好!超市的行为对您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超市。
6 陈晓云律师 2012-03-31 14:49
已一对一回复
7 孙新律师 2012-03-31 14:57
您好!属于侵权,可以起诉
8 赵江涛律师 2012-03-31 15:25
构成侵权可以起诉。
9 孙新律师 2012-03-31 15:36
构成侵权可以起诉解决
10 110网律师 2012-03-31 21:05
可以起诉维权。
11 赵亮律师 2012-04-01 11:34
你确实没有盗窃行为的话,可以要求单位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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