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承担什么责任,是全责,部分,还是无责?治疗费用是全付,部分付还是不用付? 邻居,男,50多岁吧.精神好像不太正常,前两天晚上8点左右砸我家门(以前也无故砸门,而不是敲门),我开门后,他突然冲进我家要对我儿子(6岁)动手,于是我将其制伏,压倒在地,用我双手将他的双手按在头两侧的地面,我骑在他的肚子上.其间他一直挣扎漫骂,我怕我松开他后再次动粗,就这么一直压着他不让他动.这其间我爱人去隔壁找他女人,但他女人只探头看了一眼说管不了,就回屋不出来了,于是我爱人就报警.在民警来之前,我就一直是这个姿势将期制服,其间他有挣扎过,我按其双手时难免会碰到脸上,导致他脸好像是肿了,没太看清楚.我儿子恨透他了,用他的小拖鞋在他的脸上打了两下.
直到民警来了后,我才将其放开.他说自己脑袋疼,肚子疼,说我打他了.他的女人说他眼睛瞎.高血压,心脏病什么的.说是我把他男人拉进屋的.民警调解无效,他去哈公安医院验伤了.
过后,我去派出所做笔录,片区民警说我不该座在他身上,万一肋骨断了怎么办,说他脑袋有问题,他闯进来,我把他推出去就行了.让我抽空去医院看一下,尽量合解,必竟是邻居.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真的肋骨断了,或有其他问题.我承担什么责任,是全责,部分,还是无责?治疗费用是全付,部分付还是不用付?是否用去医院看一下?
多谢,不胜感激.
直到民警来了后,我才将其放开.他说自己脑袋疼,肚子疼,说我打他了.他的女人说他眼睛瞎.高血压,心脏病什么的.说是我把他男人拉进屋的.民警调解无效,他去哈公安医院验伤了.
过后,我去派出所做笔录,片区民警说我不该座在他身上,万一肋骨断了怎么办,说他脑袋有问题,他闯进来,我把他推出去就行了.让我抽空去医院看一下,尽量合解,必竟是邻居.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真的肋骨断了,或有其他问题.我承担什么责任,是全责,部分,还是无责?治疗费用是全付,部分付还是不用付?是否用去医院看一下?
多谢,不胜感激.
2016-10-10 13:13 hljqfl(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0-10 14:37
你好,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0-10 14:46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0-10 16:38
你好,如果一旦鉴定为轻伤的话,那么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经过鉴定不构成轻伤,那么可以启动民事程序,要对上述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赔付,而且同时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相应拘留处罚。
4 110网律师 2016-10-10 18:13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5 110网律师 2016-10-10 18:44
你好,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轻微伤的,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能对伤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可能涉及的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可能涉及的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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