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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九月二十四日早八时,我在四车道路上中间车道正常行驶
2016年九月二十四日早八时,我在四车道路上中间车道正常行驶 2016年九月二十四日早八时,我在四车道路上中间车道正常行驶,超越一辆摩托车时,此摩托车与我车身右侧碰触倒地,我听到声音靠路边停下,下车看摩托车主两臂擦伤,询问是否去医院,对方说去前方诊所包扎便好,处于对弱者的同情与他一同前往,包扎完后对方要2000赔偿金,我选择报警,回事发处,但由于现场破环交警扣车处理,对方为无牌车,车主十七岁无证驾驶。第二日去事故调查处理其母亲大骂特骂无法处理,后又多次要起处理,但对方不处理,交警也一直无法处理。
请问遇到此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什么时候可以强制处理。
2016-10-10 09:36 ask201……(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0-10 09:42
这是可以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来处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6-10-10 10:43
你好
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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