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和婚姻的问题 您好!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要求1.女儿归他抚养2.得财产28万。提出分割女方在婚后以女方用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单位房(因为是女方住房公积金购买,房产证登记在女方名下)请问:1、女方怎样能得到女儿抚养权、抚养费?2、假设以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3、女方在婚后以女方用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单位房是共同财产吗?盼回,谢谢。
2012-03-29 21:55 廖书亭(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29 22:04
1、女方可提出自己抚养女儿的理由;2、共同财产均分;3、如果房屋有贷款则对于还贷的部分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2 李同红律师 2012-03-30 07:49
女方可提出自己抚养女儿的理由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30 11:00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