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课间活动时间发生意外学校是不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课间几个同学在厕所门口推攘玩耍,以致把门上的玻璃窗户撞碎,玻璃碎片划伤他们其中的一个学生的眼睛,挺严重的,请问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或承担多少责任。急
2012-03-29 18:29 优优乖乖乖(河南-洛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2-03-29 19:21
你好,应当由其它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2-03-29 20:44
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和合理的管理责任,学生既已出事故,学校应当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至于要负多少责任,要看事实和证据。
3 110网律师 2012-03-30 01:1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受害人如果不能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不承担责任。这里的区别是: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不负监护责任。本案中,如果门上的玻璃窗户在设计、安装、维护方面没有安全隐患,学校在安全教育上也不存在问题,学校就不应承担责任。即便学校在上述两个方面有一定问题,由于窗户玻璃是被撞碎的,也应由造成玻璃被撞碎的学生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2-04-04 11:53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感觉学校不会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