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产属不属于婚前财产?我有没有权利出售? 我和丈夫与2004开始共同生活,2010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我们是再婚夫妻,丈夫有一个女儿,离婚时判给了丈夫的前妻,父母都在,我和丈夫于2008年买了一套房子,房本现在还没有办理下来,现在购房合同是丈夫的名字,购房款分5次交清的,前2次交房款是在结婚登记之前,是我交的房款,交款收据也是我签的字,后3次交房款是在结婚登记之后,我和丈夫一起去交的房款,交款收据是丈夫签的字,现在丈夫患脑梗已经是植物人状态,为了给丈夫治病,我要求卖掉这套房子,丈夫的父母和女儿一口咬定这套房子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 与我无关,请问这套房子属不属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我有没有权利出售?谢谢!
2012-03-28 15:24 忧伤的猴子(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28 17:1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栗江利律师 2012-03-28 15:36
如果有证据显示是同居共同财产所购买,可以认定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李同红律师 2012-03-28 17:3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