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没有权利出售这套房产? 我和丈夫从2003年开始共同生活至今,我们是再婚家庭,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女儿,离婚之后归女方,今年20岁了,我和丈夫于2010年才办理的结婚登记,丈夫在2008年购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到现在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下来,现在丈夫重病已经成植物状态,我想卖了这套房子给丈夫治病,我有没有权利出售这套房子?如果可以应该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2011-09-14 20:18 着急的猴子(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9月14日 20时28分
房子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理论上你无权处分,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你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可以作为他的财产代管人。
2 朱君秀律师 2011-09-14 20:26
答:1、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有权处分其财产;2、结婚证、医院诊断书、房产证等材料申请办理公证后,才能够出售。
3 110网律师 2011-09-14 20:27
1、可以。
2、根据“现在丈夫重病已经成植物状态”的情况,现在,你是丈夫的监护人;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为其致病是有利于本人,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2、根据“现在丈夫重病已经成植物状态”的情况,现在,你是丈夫的监护人;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为其致病是有利于本人,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4 李同红律师 2011-09-14 21:2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