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面临倒闭,可否要求公司补交剩余的社会保险 我于2005年3月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小型港资企业),现在公司通知将于2012年的7月解散,并遣散所以员工?我08年第二次跟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年底到期,请问像我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几个月的赔偿金?另外我的社保已经买了8年,可否要求公司补交剩下几年的社保?
2012-03-28 12:33 lijian……(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28日 15时12分
公司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7.5个月工资。要求继续购买社保,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这一可能。
2 杨艳国律师 2012-03-28 15:37
一年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