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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辞职信还能要求补交社会保险吗 ?
写了辞职信还能要求补交社会保险吗 ? 我们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此已工作了10-20多年了,单位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从最初70到现在240元,2008年3月我们向局里写过请示,没有任何答复。2008年11月底工商局单方辞退我们,没有按程序书面通知本人,反而逼迫我们写下辞职信。按工龄每年500元一次性支付我们经济补偿,并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省局市局也支持认可这种做法。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为什么不按《劳动》法执行?我们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2009-01-16 10:47 曾经沧海(河北-邢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1月16日 10时48分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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