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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公产房后离婚如何分割
买断公产房后离婚如何分割 我想问的问题是:2012年,爷爷买断了房产,爷爷和父亲办理赠与,此时父母离婚,母亲是否享有居住权或者要求赔偿的权力?之前查询过,有的说居住在此公产房内累计5年以上就可以享有居住权,所以即便现在买断房产也依然可以要求分房;还有的说,办理赠与,指定父亲一人继承就与我母亲无关。现在也不知道谁说的对。谢谢各位律师!如果赠与不可以,那么什么办法才能让母亲与此房产无关?
2012-03-27 14:35 小鱼游998(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27日 14时51分
1、居住五年拥有居住权的前提是夫妻一方承租该公房。而不是夫妻一方的家人承租该公房。
2、如果你爷爷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赠与的房产,你妈妈无权要求分割。
2 赵亮律师  2012-03-27 14:37
爷爷如果明确声明赠与你父亲一人,那么你母亲不能要求分割。
如果当时没有明确声明,那么赠与的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有一半份额,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让房产与你母亲无关,可以写赠与协议或遗嘱,声明由你父亲一人接受赠与或者继承,并做公证即可。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2-03-27 14:47
您好,如果爷爷已经明确将房子赠与您父亲,那么,您母亲就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生活困难没有住房的,可以主张居住权。
4 在线律师  2012-03-27 15:01
可以打电话咨询,免费,并绝对为你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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