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原因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的补尝问题(工资高于三倍标准) 我是2011年4月1日和北京一家公司(公司总部)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深圳分公司工作,工资由底薪(高于深圳或北京的三倍的补尝标准)加佣金加奖金加年底双薪及车补组成。公司现在由于经营不善,可能会被其他公司收购,公司也有可能会提前中止我们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于2011年11月在未经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单方面把我底薪降低11000/月。请问如果2012年4月公司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应该怎么补尝给我?另公司单方面降薪,这个怎么处理?
2012-03-27 13:58 iamno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27 14:01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计算,超过当地工资三倍标准的按照三倍计算。具体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2 栗江利律师 2012-03-27 14:01
如果合同约定了月薪,可以向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 110网律师 2012-03-27 14:07
建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速度快,花费少!
4 张勇律师 2012-03-27 21:55
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你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你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