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我是2007年9月28号进公司,中间续签了2次合同到今年的3月31号,在30号又续签了一次合同到2012年的3月31号,现在公司要解雇我,没出现工作问题和身体原因,公司只是说经营状况不景气,请问各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怎么算补偿金。谢谢
2009-03-31 10:18 heromi……(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3-31 10:20
可以要求4个半月的工资(没有看具体的合同内容),仅供参考。
2 110网律师 2009-03-31 10:53
如没提前30天通知,三个月工资的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4-01 19:10
公司应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则公司还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到时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四个月工资另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