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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买过程中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面积的款项支付和公摊过大问题
商品房购买过程中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面积的款项支付和公摊过大问题 我在2011年年初够得一商业楼门面,门面大小为45.91平方米,须金额三十九万多,每平方米价为8869元。当时双方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我方支付了首付50%,卖方于2012年年中交房。可是今年初,卖方要求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买方再支付40%时,卖方突然告诉我房屋多建了近5个平方,超出约定面积10%,房屋总面积为50.71平方米。要求我多支付超过的面积款。并且说这是房管局初步核定,同时告诉我公摊面积为44%,当时非常震惊,在房屋认购合同中房产商压根儿就没说公摊面积之事,在11年下半年,我听别人说为34%,可现在要44%,我该怎样维权啊?多余面积我是否该补交呢?
2012-03-26 07:41 wang76……(四川-遂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3-26 07:54
答: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龙成律师  2012-03-26 07:54
核实情况后再定
3 刘法律师  2012-03-26 08:05
以之前的合同为准,具体可电话联系。
4 李小利律师  2012-03-26 10:06
你好,超过3%的面积应该补交购房款。认购合同中没有约定公摊面积及平方数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协商不成,建议提起诉讼。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到所里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2-03-26 10:13
你好,建议如下:
1、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即50%的首付*2);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多余面积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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